为加快培养一批勇于创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产出一批突破性成果 ,为进入国家高层次人才队伍奠定基础,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5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优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青项目。
1.条件:男性不超过42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 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资助的优先推荐备案。
4.其它条件:获得过国家杰青(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 )、省杰青项目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报省杰青项目。
(二)省优青项目。
1.年龄条件:男性不超过36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职称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研究条件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4。其他条件:获得过国家杰青(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国家优青(包括 同层次人才计划)、省杰青、省优青项目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报省优青项目。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1日17:00,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提交至初审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因限项要求,研究所将在1月11日后按照科技厅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等必要流程。
申报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 (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的“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省杰青各案制”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省优青备案制”进行申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个。
(二)关于经费强度。
备案制项目资金由省财政资金和备案单位资金按照1:3比例予以支持。省杰青项目每项10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助25万元,备单位资助75万元;省优青项目每项50万元 ,其中省财政资助12.5万元,备案单位资助37.5万元。
(三 )关于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重点包括引导资金支出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
(四 )关于经费使用。
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Ⅱ2〕142号)相关规定,省杰青、省优青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经费包干制相关内部管理规定。
(五)关于备案项目推荐程序。
各初审单位应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发〔2022 )有关规定开展各案推荐工作,推荐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和必要决策程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科技厅,同时报送相关决策依据。
四、联系方式
1.科技处
联系人:景红双 岳倩
联系电话:024-83970317 13840039267(微信)
2.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
科技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