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22﹞21号)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2023年度半年绩效评价报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已签订合同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填报内容
项目负责人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s://zp.kjj.shenyang.gov.cn/webManage_lddllb.do),在线填报、上传项目执行情况半年绩效评价报告、数据统计表、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财务报表、转账记录等财务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填报时间
2023年7月1日9时至7月19日17时结束,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填报时限截止前完成材料上传提交工作。对超期未提交或报告内容不完整的项目,将按过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需要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半年绩效评价数据统计表的请与景老师联系
四、联系方式:
景红双 024-83970317
附件: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半年绩效评价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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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3年6月30日